华侨银行NISP有限公司账户开立与管理条款与条件
PT Bank OCBC NISP, Tbk.公司 账户开立与管理条款与细则及其所有修订和//或更新(下称“本条款与细则”)规范 PT Bank OCBC NISP, Tbk.(下称“银行”)与客户之间就客户使用的所有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ATM(自动取款机)”是银行和或与银行合作的第三方拥有的电子交易设施,旨在方便客户进行银行业务交易。
“银行”是指PT Bank OCBC NISP, Tbk.公司,一家总部位于雅加达南部、在印度尼西亚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公司。
“咨询OCBC”是银行拥有的银行服务,旨在为客户和非客户提供便利,可通过电话/手机拨打1500999(国内)或+62-21-26506300(国际)以及电子邮件、WhatsApp、社交媒体、在线聊天和银行不时指定的其他通讯媒介进行咨询。
“生物特征数据”是指指纹、虹膜、面部识别分析、身体动作、身高及个体的其他生理特征。
“工作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外,银行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境内开门营业(包括进行外汇交易和外币存款)的日子。
“指令”是指客户以书面、口头或面对面形式,或通过网络银行、ONe Mobile、电子邮件和或其他电子媒介向银行发出的用于操作账户的指示。
“服务”指银行根据其制定的条款与细则,不时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客户”指在银行拥有账户或申请开户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产品”指银行根据其规定的条款与细则,不时向客户提供的各类银行产品。
“账户”指客户在银行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持有的一个或多个账户,包括客户在银行不时开立的储蓄账户、活期账户、定期存款或其他类型的账户。
“数字、电子媒介或应用”是指银行拥有的数字、电子媒介或应用,包括ONe Mobile、ONe Store、RM Mobile,以及银行未来开发的其他数字、电子媒介或应用。此类数字、电子媒介或应用的增补或变更将通过银行认为合适的媒介通知客户,并确保遵守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适用法律法规。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客户同意银行可拒绝或取消客户或潜在客户提交的开立账户、产品及或服务申请,并向客户或潜在客户说明拒绝或取消的理由。
收到此书面指令后,客户必须填写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银行将尽最大努力执行止付指令,但银行可自行决定和/或根据印度尼西亚银行的规定,以任何理由选择不执行此书面指令。
银行将每月或在银行确定的特定时间向客户提供账户报告。客户同意核对每份账户报告中所载全部明细的准确性,并自报告日期起7日内,若发现任何差异、数据缺失或错误,须通知银行。超过此期限后,账户报告中的明细即被视为正确,客户已告知银行的错误除外。客户同意,银行有权随时更正账户报告中的错误。
除非事先获得银行的书面同意并符合银行规定的条款与条件,客户不得将账户部分或全部转让或质押给第三方作为担保,或进行与此相关的其他操作。
若存在任何疑虑、指令不符、OTP代码错误、客户与他人争议导致指令冲突,或怀疑存在犯罪行为迹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账户指令/交易的伪造、欺诈、无效或异常情况),或作为对据称涉及账户指令/交易无效或异常或客户向银行提供的数据/信息不实的可疑犯罪报告的跟进措施。
若客户为个人客户,银行仅在客户身故时认可其继承人的权利。在收到客户身故通知后,为保障客户权益,银行有权冻结账户,直至客户的继承人根据银行现行规定提供并完善银行所要求的文件。除上述规定外,客户同意银行有权要求以银行可接受的文件形式提供继承人证明,以及银行所需的其他证据,以便银行能根据适用法律规定确认合法继承人。
若账户以公司名义开立,银行允许变更授权签字人,但除非银行确信该变更已附有银行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银行无义务接受该变更。若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存入账户的资金仅可支付给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指定的公司清算人、破产管理人或其授权代表或指定机构。
若因兑换、输送、征用、政府行为、命令、条款、法规、自愿交付、强制征收、军事权力行使或权力剥夺、战争或内乱、金融或汇兑联盟或类似银行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银行应付货币无法提供,银行通过以另一种货币(按银行现行汇率)进行其认为合适的支付,即被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因此,客户免除银行因行使上述授权而可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任何形式的法律追责。
若存在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与服务和或产品相关的独立条款与细则,则该等条款与细则与本条款与细则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且不可分割。如出现理解分歧,应以本条款与细则中的规定为准。
银行可随时依据其政策,并最迟提前30个工作日通过下述方式通知客户后,(i) 修改本条款与细则中的一项或多项内容,或 (ii) 永久终止本条款与细则中规定的某项服务、产品或账户,具体方式如下:
若客户在该通知后继续使用相关服务、产品或账户,或在该3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客户已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为终止本条款与细则项下的服务或产品之目的,银行与客户特此排除《印度尼西亚民法典》第1266条的适用,因此无需法院判决或裁定即可生效。
客户同意,对于因超出银行控制或能力范围的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火灾、战争、骚乱、暴动、设备、系统或传输故障、电力中断、电信中断、政府和或主管机构政策、新技术应用失败,以及其他超出银行控制或能力范围的事件或原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任何后果,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本条款与细则中的某项规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服务管理局、印度尼西亚银行等机构的规定)变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 (i) 本条款与细则中其余规定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减损或妨碍,仍对双方具有完全约束力;且 (ii) 客户特此同意,银行有权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或政府政策对无效、不合法及不可执行的规定进行调整,以使双方能够执行。
本条款与细则受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但在执行本条款与细则时,银行可自由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南区地方法院对客户提起诉讼或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且不限制银行在其他法院和司法管辖区提起诉讼的权利。
客户依据本条款与细则向银行授予的所有授权:
客户授权银行,基于其作为客户银行方或其他身份,出于运营需求和或满足特定监管要求的目的,向以下对象披露银行已获取的关于客户、客户商业活动、账户及或客户与银行业务、交易关系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与银行进行的设施使用及交易详情):(i) 银行总部及其他分支机构与银行相关的其他方;(ii) 银行代理行、往来行;(iii) 担保人;(iv) 律师;(v) 与银行签有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及银行服务提供商。
本授权是本条款与条件中至关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客户同意,在本条款与细则中授予的授权,在客户与银行存在业务关系期间或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印度尼西亚民法典》第1813条、第1814条和第1816条所述情形)均不可撤销或终止。
客户同意并保证遵守以下事项:
本条款与细则构成(i)开户申请表、(ii)电子银行通用服务条款与细则,以及(iii)银行各项产品及或服务相关条款与细则的统一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条款与条件已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包括金融服务管理局的规定进行调整。
PT Bank OCBC NISP Tbk 已在金融服务管理局注册并受其监管,同时也是印尼存款保险公司(LPS)的参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