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BC

伊斯兰活期账户​

伊斯兰活期账户条款与条件

PT Bank OCBC NISP Tbk公司

(“银行”)

  1. 伊斯兰活期账户产品余额及费用:
    • 起存金额
      • 个人客户: 1,000,000 印盾
      • 企业客户/非个人客户:1,000,000 印盾
    • 最低余额:1,000,000 印盾
    • 月管理费25,000 印盾
    • 低于最低余额的月费用:-
    • 支票簿/汇票费用:75,000 印盾
    • 账户关闭费:100,000 印盾
  2. 伊斯兰活期账户根据客户选择合同:
    • 使用保管合同的伊斯兰活期账户,客户将资金存入华侨银行,华侨银行有义务随时返资金;
    • 使用无限制利润合同的伊斯兰活期账户,其中:
      • 客户每月获得华侨银行的分成,华侨银行将收益存入客户账户。
      • 客户收到的收益将根据适用的税务规定被收分成。
  3. 伊斯兰活期账户的流水凭证为电子账单。
  4. 客户以书面形式申请支票和汇票,并在华侨银行接收支票或汇票时返还。
  5. 如果客户开立伊斯兰活期联名账户,则:
    • 客户以书面形式申请支票和汇票,并在华侨银行接收支票或汇票时返还。
    • 联名账户一方或多方持有人开出空头票或汇票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完全由伊斯兰活期账户全体持有人责任。
  6. 如果客户开出空头票或汇票,客户将被以冻结支票或汇票权的处罚,和将其列入黑名单。
  7. 国家黑名单标准:
    • 客户在6(六)个月内向同一付款行开出3(三)张以上不同空头和汇票,每张面额低于500,000,000(五亿)印盾,或
    • 客户开出1(一)张面额500,000,000(五亿)印盾或以上的空头和汇票。
  8. 如果客户在华侨银行开立以上的伊斯兰活期账户,无论是在同一分行还是多家分行,则客户的所有伊斯兰活期账户视为整体。如果客户某个伊斯兰活期账户符合黑名单标准而被关闭,则客户持有的其他伊斯兰活期账户将被冻结。
  9. 相关客户在黑名单制裁期间开出空头票或汇票,或存在华侨银行NISP有限公司伊斯兰账户开立与管理条款中约定的原因,华侨银行有权关闭客户伊斯兰活期账户。
  10. 客户必须报告空头票和汇票的清偿义务情况,该履行必须在拒付日起7(七)个工作内完成。
  11. 对于适用条款和规定拒付空头票和汇票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客户免除华侨银行的所有法律诉。
  12. 客户同意管理费及其变更由银行确定。
  13. 除华侨银行伊斯兰活期账户条款中明确规定的内容外,客户同意遵守华侨银行适用的程序,包括印度尼西亚的所有法规。
  14. 华侨银行有权通过华侨银行网点发布的方式,不时修订、更改或补充华侨银行伊斯兰活期账户条款。
  15. 本华侨银行伊斯兰活期账户条款条件构成账户开立表及华侨银行NISP有限公司伊斯兰账户开立与管理条款条件的组成部分且不可分割。

客户特此声明,客户已阅读、理解并愿意遵守本华侨银行伊斯兰活期账户条款及其后续变更(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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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