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BC

伊斯兰TAKA账户​

通用条款与条件

华侨银行TAKA iB

  1. 定义
    1. 银行是指华侨银行NISP有限公司,一家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DR.住所位于南雅加达市Satrio教授街25号OCBC大厦(邮编12940),包括其所有运营网点及伊斯兰业务部。
    2. 伊斯兰分行是指伊斯兰分行和伊斯兰服务网点。Bank OCBC NISP, Tbk.
    3. 客户是指申请开立华侨银行TAKA iB的个人和非个人。
    4. 华侨银行TAKA iB是一种可通过伊斯兰分行网点开立的iB定期储蓄账户。
    5. 到期日是指华侨银行TAKA iB开立表中注明的华侨银行TAKA iB的到期日。
  2. 通用条款
    1. 华侨银行TAKA iB是基于利润分享原则的伊斯兰定期储蓄,客户只能在约定的到期日后提取。
    2. 客户必须在银行拥有相应货币的储蓄账户或活期账户作为关联账户,用于每月存款的扣款、销户管理费(如在到期日前销户)以及银行存入TAKA iB赎回款项。
    3. 客户必须在关联账户中提供至少等于约定的华侨银行TAKA iB每月存款金额的相应货币余额。
    4. 每次开立华侨银行TAKA iB必须通过从关联账户转账的方式存入首月存款,金额由银行确定。
    5. 客户将获得华侨银行TAKA iB存折,可用于打印客户的TAKA iB交易流水。如果华侨银行TAKA iB存折丢失,客户必须立即向伊斯兰分行报告。
    6. 客户可根据银行现行规定申请更换华侨银行TAKA iB存折,并附上警方出具的丢失证明。对于存折更换,客户将被收取根据银行现行规定确定的存折更换费,且存折更换只能在开立TAKA iB的伊斯兰分行网点进行。
    7. 银行不为华侨银行TAKA iB提供ATM卡。
    8. 客户同意,除非经银行同意,否则已确定的每月存款金额和期限不得更改。每月存款金额自华侨银行TAKA iB开立之日起至到期日止为固定金额。
    9. 每月存款金额不受收益分成比例的影响。
    10. 客户根据双方约定的收益分成比例获得收益分成。
    11. 客户收到的收益分成将根据适用的税务规定被征收收益分成税。
    12. 客户每月将收到银行的收益分成,银行将收益分成存入客户的关联账户。
    13. 客户不承担月管理费和每月存款逾期管理费。
    14. 如果华侨银行TAKA iB在到期日前赎回,客户将被收取销户管理费,规定如下:
      1. 对于华侨银行TAKA iB - 印尼盾
        • 如果在第一年期间销户,收取销户时TAKA iB余额的1%加100,000印尼盾
        • 如果在第二年期间销户,收取销户时TAKA iB余额的0.75%加100,000印尼盾
        • 如果在第三年期间销户,收取到期日前销户费100,000印尼盾
      2. 对于华侨银行TAKA iB - 美元
        • 如果在第一年期间销户,收取销户时TAKA iB外币余额的1%加10美元
        • 如果在第二年期间销户,收取销户时TAKA iB外币余额的0.75%加10美元
        • 如果在第三年期间销户,收取到期日前销户费10美元
    15. 客户同意,收益分成比例和到期日前销户费可根据银行业市场状况和银行内部政策发生变化,银行将至少提前30(三十)个工作日通知客户。
    16. 华侨银行TAKA iB的赎回款项将存入客户的关联账户。如果客户将在到期日前销户并赎回华侨银行TAKA iB,则客户将收到的赎回款项将扣除销户管理费和礼品置换费(如果客户参加礼品计划),金额为TAKA iB开立表中注明的礼品价值。
    17. 华侨银行TAKA iB的销户和赎回只能在开立该TAKA iB的伊斯兰分行网点进行。
    18. 客户授权银行就华侨银行TAKA iB相关事宜对客户的关联账户进行扣款和存款。该授权不可撤销或撤回,且不会因任何原因终止,包括《印尼民法典》第1813条、第1814条和第1816条所述的授权终止原因。
    19. 存款保险机构根据其条款与条件,保障客户以储蓄账户、定期存款、活期账户、大额存单及其他等同形式存在的存款。
    20. 客户授权银行在遵守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以下方式事先通知客户后,修订、减少或增加本TAKA iB通用条款与条件:(i)在伊斯兰分行张贴变更内容;(ii)通过通知;(iii)通过电子媒介;或(iv)通过银行确定的其他通信方式。
    21. 本TAKA iB通用条款与条件构成以下文件的组成部分且不可分割:(i)TAKA iB开立表,(ii)伊斯兰账户开立与管理条款与条件,(iii)伊斯兰电子银行服务通用条款与条件,以及银行当前适用的其他规定,包括其后续变更。
    22. 有关产品和或服务的投诉程序可通过拨打咨询客服热线1500-999提交,如从海外拨打可联系+62-21-26506300。

本TAKA iB通用条款与条件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包括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如果客户已接受、阅读、理解、明白并同意本TAKA iB通用条款与条件,并已接受、理解并明白本TAKA iB通用条款与条件中所述的所有关于功能、特性、权益、风险及附带费用的信息,包括伊斯兰账户开立与管理条款与条件、伊斯兰电子银行服务通用条款与条件以及银行就本产品和或服务适用的相关程序,并同意银行根据本TAKA iB通用条款与条件向相关第三方披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数据以处理交易,请签署。

PT Bank OCBC NISP Tbk 已在金融服务管理局注册并受其监管,同时也是印尼存款保险公司(LPS)的参保机构。